中國實施新版行動電源與鋰電池產品認證規範!
2025年10月
中國實施新版行動電源與鋰電池產品認證規範!
2025年10月24日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CNCA) 及中國品質認證中心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er, CQC) 日前發布公告:
為強化行動電源、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國家認監委制定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行動電源、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試行)》(CNCA-C09-02:2025)(以下稱新版規則)。
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新版規則自2025年8月15日起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不再適用行動電源、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二、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當依據新版規則和強制性產品認證通用實施規則要求,制定對應的認證實施細則,向國家認監委備案後方可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並頒發認證證書。
三、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采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新版《CNCA-C09-02:2025 強制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行動電源、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試行) 》與舊版《CQC-C0901-2023 強制產品認證實施細則:電子產品及安全配件》的產品認證要求主要差異如下:
- 增加對生產廠商關鍵製程的明確要求
- 調整認證模式為:型式試驗+初始工廠查核+取得證書後監督
- 調整 OEM / ODM (委託/代工)派生認證之適用規範
- 修訂生產廠商分類原則
- 型式試驗樣品由調整為由CQC或實驗室從生產現場隨機抽樣,不再由廠商自行送件
- 要求業者及相關機構在抽樣與測試過程中必須同步進行完整錄影紀錄,型式試驗完成後,實驗室應對試驗後樣品進行妥善保存備查
- 刪除「利用廠商自有檢測設備」相關條款
- 修改證書取得後的監督頻率及內容
- 增加生產現場抽樣檢測實務要求
- 調整關鍵零組件及原材料清單規範
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行動電源、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試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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