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6-2-2647-6898

國際資訊丨歐盟發布通用充電器新法規(EU)2025/2052,2028年全面實施!



2025年12月


國際資訊丨歐盟發布通用充電器新法規(EU)2025/2052,2028年全面實施!

2025年12月11日

EU_commission
歐盟委員會於2025年11月24日正式通過並發布《委員會條例(EU)2025/2052》針對外部電源供應器(External Power Supplies, EPS)、無線充電器、通用攜帶式電池充電器及USB Type-C 線材制定了強制性的生態設計(Ecodesign)新要求。此法規旨在顯著減少電子廢棄物、提升能源效率,並最終實現消費性電子產品充電介面的全面統一。本法規將於2028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並取代原有的外部電源法規(EU) 2019/1782。此外,自2025年12月14日起,符合本法規的外部電源供應器亦將被視為符合(EU) 2019/1782的規範。
EU_2025_2052
法規更新重點:
1. 確立嚴格的「互通性 (Interoperability)」要求:自2028年12月14日起,除少數特定豁免情況外,投放歐盟市場的絕大多數「交流-直流外部電源供應器」必須配備至少一個USB Type-C 或 USB-PD (Power Delivery) 連接埠,且該連接埠需能提供最大輸出功率。同時,法規禁止在此類連接埠上使用不可拆卸的固定式線材 (Hard-wired cables),以延長產品壽命並支持循環經濟目標。豁免範圍包括部分高瓦數 (>100W)、特殊電壓、專業及固定安裝設備等。

2. 大幅收緊能效標準與抗突波能力:法規對現有標準進行了大幅加嚴,針對空載功耗、低負載效率 (10% 負載) 及平均主動效率設定了更嚴格的限值。此外,首次將無線充電器、無線充電板及 USB Type-C 線材納入管轄範圍。同時要求符合互通性標準的電源供應器需具備更強的「抗突波 」能力,以適應更多元的應用場景。

3. 統一標示與過渡期安排:為便利消費者識別,符合互通性要求的產品必須加貼統一的「通用充電器」標示,並清晰標註連接埠的最大功率。法規設有過渡期,舊規 (EU) 2019/1782 將於 2028 年底廢止,並為維修備品及高功率 USB-PD 設備提供了額外的緩衝時間。

4. 推動綠色數位化轉型:此法規是歐盟落實《循環經濟行動計畫》與推動綠色數位化轉型的關鍵舉措,預計將有力促進充電配件的標準化,減少消費者不必要的開支與電子垃圾,助力實現 2030 年氣候與能源目標。

法規適用產品範圍如下:

外部電源供應器 (EPS):指獨立的設備,用於轉換交流電壓並為筆記型電腦 (筆電)、手機、平板電腦、電動牙刷、電動刮鬍刀、無線路由器、電腦螢幕等電子電氣設備供電。
EU_charger
通用攜帶式電池充電器:指用於替小型獨立充電電池 (如 AA 或 AAA 電池) 充電的設備。本規定僅適用於「非直插式」充電器,旨在確保其與通用充電器相容,從而減少所需的充電器數量。
EU_2025_2052_batterycharger
無線充電器:利用電磁場將能量傳輸至手機、智慧手錶或電動牙刷等消費性電子產品內建電池的設備。若與 EPS 搭配使用,則稱為無線充電板。本法規對其待機功率設定限制,並要求必須與通用充電器相容,以減少消費者所需的線材和充電頭數量。
EU_2025_2052_WirelessCharger
USB Type-C 線纜:兩端均配備 USB Type-C 接頭,並符合官方 USB 規範 (包含電阻限制和最大允許壓降) 的線材。規定要求所有 USB Type-C 線材的接頭上均須標示其額定功率 (即 60W 或 240W),以便使用者根據設備的功率需求選擇合適的線材。
EU_2025_2052_USBType-C
法規生態設計要求歸納如下:
生態設計要求:EPS、無線充電器、無線充電板、通用攜帶式電池充電器和 USB Type-C 線材應符合本法規附件二和附件三規定的生態設計要求。
EU_2025_2052_Ecodesign1 EU_2025_2052_Ecodesign2
能效要求如下:

表1 EPS 的空載功耗限值
EU_2025_2052_Table1
表2 非自適應EPS 的EPS的低負載效率限值
EU_2025_2052_Table2
表3 自適應EPS 的低負載效率限值
EU_2025_2052_Table3
表4 EPS 的平均主動效率限值
EU_2025_2052_Table4
表5 EPS 的測試負載條件
EU_2025_2052_Table5
相關連結:
法規 - EU - 2025/2052 - EN - EUR-Lex

安規檢測 USB Type-C 充電器

BACL安規檢測認證服務優勢:
BACL是美國OSHA和加拿大SCC雙認可的北美安規認證機構,歐盟CE認證的通告機構(Notified Body: 1313),IECEE CB Scheme的認證機構NCB和測試實驗室CBTL(CB102, TL730);同時還獲得A2LA, IAS, CNAS, CMA, FDA, ACMA, SAA等場地授權和認可,分別在美國、韓國、台灣(TAF: 3732, 3546)、深圳福田和南山、東莞、成都、昆山等地設有安規測試實驗室,可為您提供IT/AV, HOUS、照明產品、電源產品、電動工具等產品的全球認證包括:美國(NRTL, FCC, ENERGY STAR, FDA, DOE, CEC), 加拿大(SCC, ISED, NRCan),歐盟(CE), 韓國(KC), 歐盟CE NB,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EE CB Scheme, 日本(MIC), 新加坡(IMDA), 香港(OFCA),台灣(NCC, BSMI), 埃及(NTRA, GOEIC), 越南(MIC), 沙烏地阿拉伯(SASO), 菲律賓(NTC),泰國(NBTC), 馬來西亞(SIRIM), 印度(BIS, WPC, TEC)等多國家及地區的認證服務,保障您的產品在國際貿易壁壘日趨激烈的今天,依然順利的進入國際貿易市場!
EUcontent